低空经济与综合交通体系融合发展规划方案
2026-05-27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当前,我国综合交通体系正从 “平面延伸” 向 “立体覆盖” 加速转型,低空经济(通常指 3000 米以下空域的经济活动)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形态,已被纳入交通强国战略全局,成为补齐综合交通 “空中短板”、破解地面拥堵瓶颈、拓展交通服务边界的核心引擎。国家层面持续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十部门联合发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 年版)》,为低空与综合交通融合提供政策与标准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多地已探索 “路空一体”“低空 + 多式联运” 模式,如陕西交控依托高速服务区布设起降点、赣州打造 “无人机 + 高铁” 联运样板,验证了融合发展的可行性与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为系统性推动低空经济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 “五网融合”,构建 “地上跑、天上飞、水里游” 的全域立体交通体系,特编制本规划方案。(二)规划范围本方案覆盖全域陆域及相关空域、水域,重点聚焦城市群、都市圈、交通枢纽节点、山区 / 海岛等地面交通薄弱区域,统筹低空基础设施布局、航线网络规划、多式联运衔接、场景应用拓展及产业生态培育。

(三)规划期限近期(2026—2028 年):试点突破、基础筑基,形成可复制的融合模式;中期(2029—2031 年):全面推广、体系成型,低空经济纳入综合交通常态化运营;远期(2032—2035 年):深度融合、生态成熟,建成全国领先的低空 - 综合交通融合发展高地。

(四)核心原则战略引领,统筹协同:对接国家交通强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统筹空域、土地、交通资源,打破部门壁垒,实现 “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运营一体化”。安全第一,底线思维:坚守飞行安全、运营安全、数据安全底线,构建 “空域管控 + 设备适航 + 智能监管 + 应急处置” 全链条安全体系。存量复用,增量提质:优先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铁路场站、物流园区等存量交通设施,改造增设低空功能,降低建设成本;适度新建专业化低空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场景驱动,市场主导:以物流配送、应急救援、通勤接驳、文旅观光等高频场景为抓手,鼓励企业市场化运营,政府侧重政策支持、标准制定与环境营造。技术赋能,标准先行:推动 5G-A、北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深度融合,落实国家低空经济标准体系,保障设施、设备、运营、服务全环节规范统一。

(五)发展目标1. 近期目标(2026—2028 年)基础设施:建成1 个省级低空综合管理平台、3 个区域调度中心、50 个标准化起降点(依托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等),初步形成 “枢纽 - 节点 - 末端” 三级起降网络;航线网络:开通 10 条城际低空物流航线、5 条城市空中通勤示范航线、3 条应急救援专线,覆盖主要城市群及交通枢纽;多式联运:打造 3 个 “低空 + 高铁 / 公路 / 港口”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物流效率提升 30% 以上,成本降低 15% 以上;产业生态:培育 5 家低空运营龙头企业、10 家技术创新企业,形成 “研发 - 制造 - 运营 - 服务” 初步产业链。2. 中期目标(2029—2031 年)基础设施:起降点总数达 200 个,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县(市、区)重点覆盖;建成 “空天地水” 一体化低空智联网,5G-A 覆盖率达 100%;航线网络:形成 “跨省干线 + 区域支线 + 城乡末端” 全覆盖航线网络,通航城市达 100 个,年飞行量超 10 万架次;多式联运:低空物流占区域物流总量比重达 10%,空中通勤成为城市短途出行重要选择,地面交通拥堵缓解 15%-20%;产业生态:产业规模突破 500 亿元,形成 3-5 个国家级融合发展示范区,标准体系基本完善。3. 远期目标(2032—2035 年)建成 “全域覆盖、空地协同、多式融合、智慧安全” 的低空 - 综合交通融合体系,成为交通强国建设标杆;低空经济产业规模突破 1500 亿元,形成世界级低空产业集群;实现 “1 小时都市圈、3 小时城市群、5 小时全国主要城市” 立体交通时效目标,群众出行与物流服务体验大幅提升。

低空经济与综合交通体系融合发展规划方案


二、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发展现状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国家层面将低空经济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等文件;地方如广东、浙江、陕西等出台专项政策,推动低空与交通融合。基础设施逐步落地:全国建成通用机场超 400 个,多地依托高速、物流园区改造起降点,如陕西交控完成 15 个无人机起降点建设,十堰建成 66 个小型起降点。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低空物流、应急救援、交通巡检、文旅观光等场景快速落地,如深圳搭建大湾区低空物流网络,累计飞行超 73 万架次;南京构建低空紧急血液运输通道,时效缩短 60%。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我国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技术全球领先,5G-A、北斗、AI 等技术为低空智联网、智能监管提供保障。

(二)存在问题空域管理机制不畅:低空空域划分精细化不足,跨区域飞行审批流程复杂,“管得严、放得慢” 制约规模化运营。基础设施短板明显:起降点布局零散、标准不统一,专业化运维设施不足;低空智联网覆盖不全,数据互联互通难。多式联运衔接不足:低空与铁路、公路、港口等运输方式的设施衔接、信息共享、标准对接缺乏统筹,“联而不通、通而不畅”。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飞行监管、适航认证、运营规范、应急处置等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大。产业生态尚未成熟: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足,核心零部件、运营服务、专业人才等存在短板,市场化商业模式需进一步探索。

(三)发展形势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国家将低空经济作为新增长引擎,持续深化空域改革、完善标准体系,为融合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城市拥堵加剧、物流时效要求提升、应急救援需求迫切,低空经济可有效破解地面交通痛点,市场空间广阔。技术创新加速突破:eVTOL、智能调度、数字孪生等技术快速迭代,推动低空运营成本下降、安全性提升,为规模化应用奠定基础。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多地争先布局低空经济,打造融合发展示范区,抢占产业制高点,倒逼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步伐。


三、总体布局

(一)空间布局:“一核三带多节点”一核引领:以省会都市圈为核心,集聚低空运营、技术研发、产业服务等资源,打造融合发展核心引擎,辐射带动全省发展。三带联动:东部平原带:重点发展低空物流、空中通勤、文旅观光,对接长三角低空网络;中部丘陵带:重点发展交通巡检、应急救援、农产品低空配送,打造 “低空 + 乡村振兴” 示范带;西部山地带:重点发展应急救援、高山物资配送、低空旅游,破解山区地面交通瓶颈。多节点支撑:以地级市为区域节点,交通枢纽(机场、铁路枢纽、港口、高速服务区)为关键节点,县(市、区)重点乡镇为末端节点,构建层级清晰、覆盖全域的空间布局。

(二)基础设施布局:“三级起降网络 + 一张智联网络”1. 三级起降网络一级枢纽(5 个):依托通用机场、大型物流园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具备飞行器起降、维保、充电、调度、货物分拣等综合功能,服务跨省干线飞行。二级节点(50 个):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货运站、港口码头、地级市物流中心建设,具备起降、临时维保、货物中转、旅客接驳等功能,服务城际支线飞行。三级末端(200 个):依托收费站、乡镇客运站、社区服务中心、景区游客中心建设,具备简易起降、应急补给、末端配送等功能,服务城乡末端飞行。2. 一张智联网络构建 “空天地水” 一体化低空智联网,整合 5G-A、北斗、卫星通信、物联网等技术,覆盖所有起降点、航线、飞行器,实现飞行状态实时监控、空域资源智能调配、运营数据互联互通、安全风险实时预警。

(三)航线网络布局:“三网融合”干线网:连接省会与周边省会城市、重点城市群核心城市,开通载重 1 吨以上的 eVTOL 货运航线、载人通勤航线,服务跨省中长途运输。支线网:连接地级市之间、地级市与重点县(市、区)之间,开通载重 50-500 公斤的无人机物流航线、短途通勤航线,服务城际中短途运输。末端网:连接县(市、区)与乡镇、社区、景区、偏远村落,开通载重 50 公斤以下的小型无人机配送航线,服务城乡末端配送、应急救援。

(四)多式联运布局:“四大融合通道”低空 + 公路:依托高速公路网,在服务区、收费站布设起降点,实现 “高速直达 + 低空末端配送”,重点服务生鲜、高附加值货物运输及高速应急救援。低空 + 铁路:在铁路货运站、高铁站建设低空接驳点,开通 “高铁干线运输 + 无人机末端配送” 联运线路,重点服务电商快递、医疗物资、精密仪器运输。低空 + 港口 / 水运:在港口码头、内河航运枢纽建设起降点,开通 “海运 / 水运干线 + 低空支线转运” 航线,重点服务跨境电商、海岛物资补给、港口巡检。低空 + 民航:在民用机场周边建设低空接驳枢纽,开通 “民航长途 + 低空短途接驳” 航线,服务机场与市区、周边景区的旅客通勤。


四、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标准化起降点建设:制定《低空起降点建设标准》,统一起降点选址、尺寸、承重、标识、安全防护等规范;优先改造存量交通设施,2028 年前建成 50 个标准化起降点,2031 年前达 200 个。专业化运维设施建设:在一级枢纽建设飞行器维保中心、充电 / 换电站、备件库;在二级节点建设简易维保点、补给站;构建 “枢纽维保、节点补给、末端应急” 的运维体系。低空智联网建设:2028 年前实现核心区域 5G-A 全覆盖,部署北斗差分基站、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省级低空综合管理平台,整合飞行监管、调度指挥、数据服务、应急处置等功能,对接国家低空管理平台。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在起降点、航线沿线布设电子围栏、雷达监控、光电监测设备;建设气象监测站,实时监测风速、能见度、降水等气象条件,保障飞行安全。

(二)空域管理改革工程精细化空域划分:对接国家低空空域改革,将 3000 米以下空域划分为管制空域、报告空域、目视视距内空域,明确各类空域的使用权限、飞行规则、审批流程。简化飞行审批流程:推行 “负面清单 + 分类管理”,对低空物流、应急救援等常态化飞行实行 “报备制”,对临时飞行实行 “快速审批制”;建设线上审批平台,实现 “一网通办、实时办结”。空域资源智能调配:依托省级低空综合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AI 技术,实时监控空域使用情况,动态调配空域资源,优化航线规划,提升空域使用效率。

(三)多式联运融合工程设施衔接改造:在综合交通枢纽同步规划建设低空接驳设施,实现 “铁路 / 公路 / 港口 + 低空” 设施无缝衔接;统一多式联运设施的装卸标准、货物编码、信息接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低空的运营数据、货物信息、航班 / 航线信息,实现 “一次托运、全程跟踪、一键调度”。示范工程打造:2028 年前打造 3 个 “低空 + 高铁 / 公路 / 港口”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每个示范工程明确运营主体、航线规划、服务内容、盈利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场景应用拓展工程1. 低空物流配送场景城市末端配送:在省会、地级市主城区,开通 “3 公里 15 分钟” 低空配送圈,服务生鲜、外卖、药品、电商快递等末端配送,缓解地面拥堵。城际干线物流:开通省会与周边城市、重点城市群的低空物流航线,服务高附加值、时效敏感货物运输,如电子元器件、精密仪器、生鲜农产品等。农村 / 山区配送:在山区、农村地区,依托末端起降点,开通农产品出村、农资进村、医疗物资下乡的低空配送航线,助力乡村振兴。海岛 / 特殊区域配送:在海岛、偏远矿区、大型景区等地面交通不便区域,开通常态化低空物流航线,解决物资运输难题。2. 空中通勤接驳场景城市短途通勤:在省会、地级市主城区,开通核心商圈、交通枢纽、产业园区之间的空中通勤航线,使用 eVTOL 飞行器,实现 10-20 分钟点对点通勤,缓解地面交通压力。城际通勤接驳:在都市圈范围内,开通省会与周边卫星城市、重点城镇的城际通勤航线,构建 “1 小时都市圈” 空中通道。机场 / 枢纽接驳:开通民用机场、高铁站与市区核心区域的低空接驳航线,解决旅客 “最后一公里” 出行难题。3. 应急救援服务场景医疗应急救援:构建 “省级 - 市级 - 县级” 三级低空医疗救援网络,开通医疗物资转运、重症患者空中转运航线,实现 “黄金 1 小时” 救援。自然灾害救援:在地震、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利用低空飞行器开展人员搜救、物资投放、灾情监测、应急通信等工作。交通 / 公共安全应急:在高速公路事故、城市拥堵、大型活动安保等场景,利用无人机开展交通疏导、现场监控、应急指挥等工作。4. 交通基础设施运维场景公路 / 高速巡检:利用无人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的路面、桥梁、隧道、边坡进行常态化巡检,及时发现路面破损、桥梁病害、边坡隐患等问题,巡检效率提升 5-10 倍。铁路 / 轨道交通巡检:利用无人机对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接触网进行巡检,排查安全隐患,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港口 / 航道巡检:利用无人机对港口码头、航道、航标进行巡检,监测港口设施状态、航道水深、船舶航行安全等。5. 文旅观光融合场景低空旅游观光:在景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开通低空观光航线,提供直升机、无人机观光服务,打造 “空中看美景” 旅游新体验。交旅融合专线:开通 “交通枢纽 + 景区” 低空旅游专线,实现游客 “从车站到景区” 无缝接驳,带动文旅消费。低空赛事 / 展演:举办无人机表演、低空飞行竞赛、航空文化节等活动,打造低空文旅 IP,提升城市知名度。

(五)产业生态培育工程企业引育:引进国内外知名低空飞行器制造企业、运营企业、技术服务企业;培育本地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形成 “龙头引领、中小配套” 的企业集群。技术创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低空经济创新联合体,聚焦 eVTOL 核心技术、智能调度算法、低空通信导航、安全监管技术等开展攻关,突破 “卡脖子” 技术。标准制定:落实国家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参与制定地方标准、行业规范,重点完善起降点建设、飞行器适航、运营服务、安全监管等标准,推动标准互认互通。人才培养:高校开设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如飞行技术、航空运维、低空调度、空域管理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飞行员、运维人员、调度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等专业人才;引进高端人才,提供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在核心区域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区,集聚研发、制造、运营、服务等产业资源,完善产业链配套,打造产业集群;举办低空经济产业博览会、高峰论坛,推动产业交流合作。

(六)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建立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监督” 的安全监管机制,明确交通、民航、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适航与运营监管:严格落实飞行器适航认证制度,确保飞行器质量安全;建立运营企业资质审核、飞行人员资质管理、运营过程动态监管制度,规范运营行为。智能安全监管平台建设:依托省级低空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智能安全监管系统,整合飞行监控、电子围栏、气象预警、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 “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快速处置”。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制定低空飞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物资保障;建设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低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空飞行安全知识;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监督,营造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 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6 年 1 月 —2028 年 12 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完成省级低空综合管理平台、3 个区域调度中心、50 个标准化起降点建设;开通 10 条城际低空物流航线、5 条城市空中通勤示范航线、3 条应急救援专线;打造 3 个 “低空 + 高铁 / 公路 / 港口”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培育 5 家低空运营龙头企业、10 家技术创新企业;建立初步的安全监管体系,开展安全监管试点。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9 年 1 月 —2031 年 12 月)完善起降网络,起降点总数达 200 个,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县(市、区)重点覆盖;建成 “空天地水” 一体化低空智联网,5G-A 覆盖率达 100%;形成 “跨省干线 + 区域支线 + 城乡末端” 全覆盖航线网络,通航城市达 100 个,年飞行量超 10 万架次;低空物流占区域物流总量比重达 10%,空中通勤成为城市短途出行重要选择;产业规模突破 500 亿元,形成 3-5 个国家级融合发展示范区;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监管。

(三)深度融合阶段(2032 年 1 月 —2035 年 12 月)建成 “全域覆盖、空地协同、多式融合、智慧安全” 的低空 - 综合交通融合体系;低空经济产业规模突破 1500 亿元,形成世界级低空产业集群;实现 “1 小时都市圈、3 小时城市群、5 小时全国主要城市” 立体交通时效目标;总结推广融合发展经验,打造全国领先的融合发展高地。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省政府牵头,交通、民航、公安、应急、发改、财政、科技、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及各地市政府参与的低空经济与综合交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协调调度、督促考核;各地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属地责任,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政策保障财政支持:设立省级低空经济与综合交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打造、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等;各地市配套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土地支持:将低空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起降点、运维设施、产业园区等用地需求;对依托存量交通设施改造的低空设施,简化用地审批流程,给予用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对低空运营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制造企业,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费用,按规定加计扣除,降低企业税负。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低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保险保障、上市辅导等支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 PPP、特许经营、产业基金等方式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技术保障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低空经济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研发支持:设立省级低空经济技术研发专项,支持 eVTOL 核心技术、智能调度算法、低空通信导航、安全监管技术等领域研发;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低空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对先进适用技术,优先在示范工程、重点场景中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技术水平。

(四)人才保障高校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开设低空经济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培养飞行技术、航空运维、低空调度、空域管理、安全监管等专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低空经济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展飞行员、运维人员、调度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认证,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高端人才引进:制定低空经济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行业领军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科研经费、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五)安全保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低空运营企业、制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交通、民航、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低空飞行、运营、设备适航、气象保障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低空飞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与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提升跨区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低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空飞行安全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考核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中期考核、终期验收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中期(2031 年)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优化规划任务和政策措施;终期(2035 年)对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地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七、附则本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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